注意事項:
客人必須確保所有退換的貨品狀況不影響二次銷售,在以下狀況我們會拒絕客人的退換貨申請,情況包括:
1. 缺少了原裝標籤,吊牌
2. 有使用過的痕跡
3. 商品變黃/沾上污跡
4. 所有因人為而造成損毀的商品
所有於門市購買之現貨貨品,交易時需檢驗清楚;貨物出門,恕不退換。
一切有關客人對商品款式不合心意而申請退貨之請求,一概不作退換。
如客人使用順豐速運方式取貨,請於收貨後3天內完成所有有關退換貨之通知及申請。
(如要使用順豐速運退換貨,所有退換貨之運費將由買家支付。)
退換之安排:
我們收到貨品後,會再次確認有關商品是否符合退換之條件。如符合條件,有關退換商品或退款之事宜會於7-14個工作天內辦理。